廣東省湛江市零售客戶張先生問:我和我大哥都銷售卷煙,最近,我店鋪的卷煙某些品種斷貨,我就從我大哥那里拿貨過來賣,結果被煙草專賣部門查處了。我想咨詢一下,煙都是從煙草公司購進的,為什么不能相互借貨呢?
廣東省湛江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答:根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因此,只要您所銷售卷煙不是你所經營的店鋪從當地煙草公司購進的,就違反了這一規定。也就是說,你大哥所購進的卷煙只能在他的經營場所內銷售,你的店鋪也只能銷售本店在煙草公司所購進的卷煙。想要了解更多內容請點擊:卷煙零售店注意事項 零售經營三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