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未成年人遠離香煙危害,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海珠區檢察院民行科積極探索,在發現校園周邊違法售煙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線索后主動出擊,在新學期開學季,開展校園周邊違法售煙檢察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為轄區內青少年學生打造清朗的“無煙環境”。
在專項行動中,檢察官辦案組走訪了轄區內12所中小學校周邊的售煙商鋪,發現其中6所學校校門出口不到50米的區域內存在售煙商鋪,且均無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標志,走訪中還發現有的售煙商鋪正在向中學生銷售香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等相關規定,煙草制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且應當在售煙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標志。以未成年人為教育對象的小學、中學、職業職中等學校出入口步行50米區域內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針對上述情形,海珠區檢察院民行科積極行動,及時向對違法售煙情形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及時監管上述違法售煙商鋪,并對轄區內校園周邊違法售煙商鋪進行整治,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形成長效機制。
為提高檢察建議的監督剛性和監督質效,2019年9月1日,海珠區檢察院民行科檢察官到有關行政機關宣告送達檢察建議,并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座談。有關行政機關在收到檢察建議后,明確表示立即開展整治行動,針對轄區內校園周邊違法售煙商鋪進行監管,并邀請海珠區檢察院對整治行動進行監督。
9月18日下午,有關行政機關對轄區內校園周邊售煙商鋪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分6組共出動40余人,發出詢問通知書6份、整改通知書4份、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4份、查扣假煙、走私煙612小盒,海珠區檢察院民行科派員同步跟進整治行動,下一步有關行政機關將繼續推進該項行動。
未成年人正處于長身體、學知識的關鍵階段,吸食香煙會對其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海珠區檢察院通過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促使多部門聯動,形成整治校園周邊商鋪違法向未成年人售煙行為的合力,切實踐行“雙贏多贏共贏”的檢察監督理念。此次專項行動不僅體現了海珠區檢察院在海珠區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主動擔當作為的責任感,也彰顯了海珠區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嚴懲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決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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